国际贸易种类可以按照货物的流向、货物的形态、贸易途径来划分。
一、按照货物的流向划分
按照货物的流向可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和转口贸易四类。
(1)出口贸易(Export Trade)
出口贸易是指将本国的产品卖到外国去,得到外国所支付的汇款,不仅仅是货物、技术、专利、知识等都可以出口。
(2)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进口与出口正好相对,进口贸易指的是从国外买进所需的产品、技术、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进口的产品不一定是该出口地所生产。
(3)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过境贸易指的是货物在由出口国输往进口国的途中,必须经过第三国。对于第三国来说,这笔交易就是过境贸易。
(4)转口贸易(Intermedia Trade)
转口贸易方式隶属于过境交易,不同的是货物需要在第三国停留,或卸货、转运,或储存、重组等,然后再转运到进口国。
二、按照货物的形态划分
按照货物形态可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两种。
(1)有形贸易(Visible Trade)
有形贸易指的是实物商品的进出口活动,如机械、农产品等具有物理形态的交易。另外,有形贸易必须经过海关进出口通关。
有形贸易的特点:
商品形态:需通过海关报关,列入海关统计。
分类标准:采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分为10大类(如食品、机械、矿物燃料等)。
(2)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
无形贸易指的是国际贸易中非实物形态的交易活动,如服务、技术、保险、金融、知识产权等。
无形贸易涵盖服务贸易(运输、旅游、金融等)和技术贸易(专利、版权转让等)。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无形贸易主要形式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模式。
三、按照贸易途径划分
按照贸易途径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和三角贸易。
(1)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指的是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不通过第三国直接进行的买卖行为,它是国际贸易中效率较高的交易形式。
直接贸易的特点:
双边性:仅涉及生产国与消费国两方,无需中间商参与。
简化流程:减少中转环节,降低物流与交易成本。
(2)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指的是商品生产国与消费国通过第三国中间商完成的贸易行为,生产国与消费国不直接发生交易关系。
间接贸易的特点:
三方参与:生产国、中间商(第三国)、消费国共同构成交易链条。
所有权转移:商品所有权需经中间商转移,可能涉及仓储、分装等环节。
(3)三角贸易(Triangular Trade)
三角贸易指的是出口商并未与进口国的进口商直接订约,而是由第三方以买方的名义,或受买方的授权与出口商订立购货合同,之后再以卖方的身份与进口商订售货合同。这些第三方只从支付的货款中赚取差额利润,并不直接接手货物,货物仍是直接从输出国运到输入国。
三角贸易的运作模式:
- 直接三角贸易:商品从生产国经中间国转售至消费国,中间国不改变商品形态。例如:A国出口纺织品至B国,B国直接转售至C国。
- 间接三角贸易:商品在中间国加工或重组后再出口。例如:A国出口电子零件至B国组装,成品最终销往C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