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实盘与虚盘的主要依据是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有无保留条件及有效期的规定这三大要素。
实盘(Firm Offer):有约束力的要约
实盘是发盘人明确表示愿按所列条件达成交易的确定性承诺,一旦受盘人在有效期内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1.内容完整明确:必须包含商品名称、品质、数量、价格、包装、交货期、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且表述清晰无歧义。
2.无保留条件:不得附加“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以货未售出为准”等弹性条款。若出现此类表述,即便条款完整,仍视为虚盘。
3.规定有效期:需明确受盘人接受的截止时间,避免因市场波动引发争议。
实盘在有效期内不得随意撤销或修改。
虚盘(Non-firm Offer):无约束力的交易意向
虚盘是发盘人作出的非确定性表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常见于试探性沟通或灵活谈判场景。
1.内容模糊或不完整:使用“参考价”“大约数量”等不确定表述,或缺少核心交易条件。
2.附加保留条件:包含“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有权先售”等条款,将最终决定权保留给自己。
3.无明确有效期:未规定接受截止时间,或仅注明“价格随时变动,不另行通知”。
虚盘仅为交易意向邀请,发盘人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受盘人接受后仍需发盘人确认方可成立合同。
判断实盘与虚盘的关键,在于发盘内容是否“可执行”:实盘是“确定性承诺”,条款具体到可直接履约。虚盘是“可能性试探”,需进一步协商确认。
在实际业务中,可通过查看保留条件的关键词,例如“subject to”“参考价”等,另外也可以查看“条款完整性”快速判断,避免将虚盘误作实盘接受而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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