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盘在什么情况下失效,事关发盘人和受盘人的切身利益,为了避免误解和纠纷,了解与其有关的规则、惯例是非常重要的。
实盘若遇到下列情况立即失效:
1.过期,即实盘所规定的期限已满期,受盘人在此情况下所作的是逾期接受,原则上是无效的。
2.受盘人对发盘作出拒绝的表示,则该项发盘立即失效,不管原规定的期限是否满期,该盘的效力亦立即终止。
3.还盘,当受盘人对发盘作出还盘,则自还盘到达发盘人之时起,原发盘也立即失效,即使原规定的期限尚未期满,该盘的效力也是终止了。(值得指出的是,即使是法律上称为的“有条件的接受”,实际上是对发盘的拒绝,是还盘的一种形式,不过,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要作具体分析,如果在肯定接受的前提下仅仅提出某种希望或建议,则可以不影响交易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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