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在以下 6 种特定情形下可以修改:运输或装运问题导致的修改、货物实际状况与申报不符、海关手续办理需求、贸易结算方式调整、直接退运情形、技术或操作失误修正。
报关单修改或撤销需要符合海关规定的 6 种特定情形(海关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下:
一、运输或装运问题导致的修改
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可申请修改报关单。需提交退关证明或新运输工具提单等材料。
例如:某企业出口服装因船期延误需改配另一航次,需提供船公司出具的变更运输工具证明。这类修改需在货物实际出运前完成,避免影响退税和外汇核销。
二、货物实际状况与申报不符
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发生溢短装(如申报100箱实际装载95箱),或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灭失、短损等,导致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可申请修改报关单。需凭商检机构或物流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修改数量、重量等数据。
例如:某电子产品进口企业曾因集装箱颠簸导致10台设备损坏,凭保险公司理算报告成功修改报关单货值。注意溢短装幅度需在合同允许范围内,超出部分可能涉及走私风险排查。
三、海关手续办理需求
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而需要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数据的,可申请修改报关单。需注意涉及税款调整的修改需在海关发现前主动申请,可减免滞纳金。
例如:某企业发现进口机械设备税率适用错误,在补缴税款后凭海关《专用缴款书》修改商品编码。
四、贸易结算方式调整
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可申请修改报关单。这类修改需在付汇前完成,避免汇率波动导致的成本差异。
例如:某企业进口铜矿砂,合同约定暂定价5000美元/吨,商检后实际品位提升需调整为5200美元/吨,需提供商检品质证书和银行结汇水单作为修改依据。
五、直接退运情形
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可凭《进口货物直接退运表》修改或撤销原报关单。直接退运修改需在货物未放行或放行后3年内申请,且需经海关审核货物未被使用或加工。
例如:某企业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因检出超标物质,需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不合格报告和退运协议办理手续。
六、技术或操作失误修正
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可申请修改报关单。操作失误修改需在货物放行后1年内提出,且无走私违规嫌疑。
例如:计算机系统故障(如申报系统崩溃导致数据丢失)需提供IT部门或系统服务商的故障报告;报关员填错HS编码、运单号等操作失误,需提交正确的商业单证(如外商重新开具的发票)和详细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