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旅客可以携带外币现钞的限额和申报要求,根据入境、出境场景及出行频次有所不同,进出境旅客可以携带等值 5000 美元及以下无需申报,可直接通关;携带 5000-10000美元(含)需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证件验放;携带 >10000 美元需向外汇管理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外汇局盖章的证件放行。
依据如下:
根据《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三条: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 5000美元 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四条: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
第五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 第一款: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 第二款: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 5000 美元以上至 10000 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 第三款: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 10000 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无论是入境申报还是出境证件准备,都必须如实申报、凭证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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