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报关单是进口商用来向海关说明和审报进口货物的属性,数量等详细情况所填的表单,此进口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报关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审报资料之一。
定义:
进口报关单是进口商用来向海关说明和审报进口货物详细情况所填的表单,此进口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报关流程中必不可少的审报资料之一。
填写要求:
1、报关单的填报必须真实,不得出现差错,更不能伪报、瞒报以及虚报。要做到两个相符:
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
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口货物情况相符。
2、不同合同、不同运输工具名称、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征免性质、不同许可证号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填写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3、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须用不同颜色的报关单填报。
4、报关单填报要准确、齐全、字迹工整,若有更改,必须在更改项目上加盖校对章。
5、报关单除填写有关项目外,还应填写有关项目的代号。
6、预录入的报关单与手工报关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报关员在打印报关单上签字盖章前,应认真核对,防止录入错误。
7、向海关递交的报关单,事后发现差错,须立即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8、对于海关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内容:
1.预录入编号
2.海关编码
3.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4.备案号
5.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6.申报日期
7.经营单位
8.运输方式
9.运输工具名称
10.提运单号
11.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13.征免性质
14.征免比例/结汇方式
15.许可证号
16.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17.装货港/指运港
18.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19.批准文号
20.成交方式
21.运费
22.保费
23.杂费
24.合同协议号
25.件数
26.包装种类
27.毛重(公斤)
28.净重(公斤
29.集装箱号
31.用途/生产厂家
32.标记唛码及备注
35.项号
34.商品编号
35.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36.数量及单位
37.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38.单价
39.总价
40.币制
41.征免
42.税费征收情况
43.录入员
44.录入单位
45.申报单位
46.填制日期、
新版报关单
增加了‘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和‘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确认’等栏目,要求企业在进口报关时,如涉及这些栏目的相关费用要主动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