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到港后需要14天内申报,当然也可以提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到港后申报方式的时间要求如下:
- 一般申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 日内。
- 集中申报:以集中申报通关方式办理海关手续的收发货人,应当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 日内。
- 两步申报:概要申报可在货物启运后、抵港前进行;完整申报需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 日内完成。
如果超过规定的 14 天期限向海关申报,海关会依法征收滞报金。
如果进口货物超过三个月仍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将依法提取货物进行变卖处理。变卖所得价款将按顺序扣除产生的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关税、进口环节税以及滞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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