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是指进口方无需立即支付现金,而是通过信贷方式引进设备、技术或原材料,再以这些资产生产的产品或劳务分期偿还价款。其本质是”以未来产出换当前投入”,不过需要满足两大条件:必须以信贷为基础,且设备出口方需承诺回购进口方的补偿产品或劳务。
补偿贸易:Compensation Trade
我国的《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中,对补偿贸易的含义作了明确规定:
“凡是由国外厂商提供,或者利用国外出口信贷进口生产技术或设备,由我方企业进行生产,以返销其产品方式分期偿还对方技术、设备价款或贷款本息的交易形式,都属于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原则上要用引进技术、设备所生产的产品返销对方,进行直接补偿。直接补偿有困难,或者以其他产品偿还。”
“也可以使用该企业(包括企业联合体)所生产的其他产品进行间接补偿”。
补偿贸易的四种主要补偿方式:
- 直接补偿(产品返销):最基础形式,用进口设备直接生产的产品偿还,如纺织厂引进纺纱机后以棉纱抵偿货款。这种方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对方需求,否则难以达成协议。
- 间接补偿(商品互购):当直接产品非对方所需时,可用其他商品替代。
- 综合补偿:组合多种偿付手段,常见”直接产品+间接产品+部分现汇”的混合模式。
- 劳务补偿:多见于中小型项目,通过加工费抵偿。如玩具厂引进注塑设备后,为对方加工玩具零件,以工缴费分期扣还设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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