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安排限额是出口商所在国银行给予进口商所在国银行以中期融资的便利,以便利大本国一般消费品或基础工程的出口。信用安排限额往往没有明确的进口商和出口商。
信用安排限额的主要特点是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为了扩大本国一般消费品或基础工程的出口,给予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以中期融资的便利,并与进口商所在地银行配合,组织较小金额业务的成交。
信用安排限额:Credit Line Agreement
信用安排限额的形式
1、一般用途信用限额(GeneraI Purpose lines of Credits)
出口方银行向进口方银行提供一定的贷款限额,签订一份总信贷协议,协议内的资金,用于许多彼此无直接关系的进口商购买该出口国消费品。这些消费品是由众多彼此无直接关系的出口商提供的。各笔较小金额贸易所使用的信贷,期限自2年到5年。
2、项目信用限额(Project of Lines of Credit)
出口方银行向进口方银行提供一定的贷款限额,用于多个进口商从多个出口商购买基础设备或基础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项目信用限额的条件与程序与一般用途信用限额相似,只是贸易商品为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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