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查验费用通常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承担,这一规则同时受法律条款和行业惯例双重约束。
根据《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海关在监管区内实施查验不收取费用。对集装箱、货柜车或者其他货物加施海关封志的,按照规定收取封志工本费。
- 因查验而产生的进出口货物搬移、开拆或者重封包装等费用,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承担。
- 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交纳规费。
产生的费用并非海关收取,而是码头、港区等服务方收取,因为是他们提供拆箱、装卸、场地使用等服务才产生的吊柜费、拆柜费等费用,行业内统称为“海关查验费”。
建议企业在签订贸易合同时,明确约定查验费用的责任方,尤其在使用EXW、FOB等条款时需特别注意风险划分。
另外,部分地区政策可能提供费用补贴。例如云南省2025年外贸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如AEO认证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查验费给予成本性费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也可申请类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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