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销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外贸问答2025年 12月 14日发布 外贸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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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包销协议有各种各样,但订立协议时,买卖双方主要从自己的行业习惯和特点出发,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慎密考虑协议条款,使之经得住卖主市场或买主市场的考验。在协议中必须明确订约双方的相互关系的性质,是具有专营权的买卖关系,而不是委托代理关系。

包销协议基本内容有:

1.包销商品的范围

包销商品通常不是卖方所生产或经营的全部产品,因此,在协议中要明确订明商品的范围,也可以笼统地规定为某一类商品,或一类商品中的个别品种、牌号、货号、规格等。确定商品范围要同客户的经营能力和我们的经营意图相适应。

2.专营权的规定

专营权有专卖权与专买权之分。所谓专卖权是指商品在规定地区和期限内,卖方给予买方独家销售的权利;所谓专买权是指买方向卖方承担购买该项产品,而不得再向第三者购买的义务。

专营权的规定是订立包销协议的核心。从法律角度看,一份协议只要单独规定专卖权或专买权即可生效。但在实际业务中,同时规定专卖权和专买权作为互惠条件,较为可取,因而被较普遍采用。

3.包销地区的规定

所谓包销地区就是包销商行使专营权的地理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包销地区可以包括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一个城市或一个省区,卖方承担不向包销区内的其他客户直接销售指定商品和把包销地区内其他客户的直接询价转给包销人的义务。而包销人则承担不向包销区外转售指定商品和在包销区内只向卖方购进指定商品的义务。

关于确定包销地区范围的大小,要根据包销人的资信能力,卖方的经营意图和商品市场的特点作出决定,一般不宜过大。

4.包销期限的规定

包销期限就是包销协议的有效期。包销期限不宜过短,过短使包销人难于开展工作,也看不出明显的效果;然而也不宜过长,因为万一对包销人选择不当,将束缚卖方的手脚造成被动。根据不同的商品,可规定一至三年不等,以稳定包销商的经营信心。但试销性的包销期可规定三到六个月。

在具体的包销协议中,包销期限的规定有定期的与不定期的两种。在明确规定包销期限的协议中,一般还要商定延长期限的办法。如签订的是不定期协议,则仅仅需规定解除协议的程序或方式。任何一方都有权在合理时间内向对方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

国际上,对这类商业领域的包销协议,法院都不推定它是长期性的。但在解释包销协议的条款时,不管定期与否,习惯上认为双方当事人的意图是建立持久的关系,所以任何一方均不能利用对方在合同履行中的一些微不足道的违背作为撕毁协议的借口。因此、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协议,应在协议中明确订定。

5.包销数量或金额的规定

卖买双方签订包销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经营,扩大销售。所以在包销协议中还应规定包销人在一定期限内的包销数量或金额。它既是买方应承购的,也是卖方应供应的数量和金额,对双方都有同等的约束力。由于不能履行协议而遭受损失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有的还规定,如不能如期完成包销限额,卖方有权通知包销人终止协议。至于价格,由于包销协议是长期的,一般是根据市场变动情况,随时联系确定价格和交货期。但也有的具体规定了商品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期的。这样的包销协议又同时具有买卖合同的作用。

包销人有权决定在包销地区内的销售价。但也有的经双方协商同意订明最高限价,或者规定卖方有权建议调整售价防止包销人利用专营权,谋取高额利润而影响包销商品在当地的发展。

6.其他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包销协议中还有关于广告、市场报告和专利、商标的保护等条款的规定。

①有时卖方为了开拓国外市场,宣传他的产品所用的商标,因此,在包销协议中规定:由包销人负责在其包销区域内,举办展览,散发传单,或在当地报刊、电台、电视台等进行广告宣传。

②有的协议中还规定:包销人要定期向卖方提供市场报告,如包销区内对包销商品的需求情况、用户的反映,竞争对手的活动情况和其他协议的有关事项。

③有的协议还规定包销人应对卖方的专利和商标给予应有的保护,如发现包销商品的商标或专利权受到侵犯或损害,要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有的还规定包销人不得制造或模仿卖方的产品。

此外,也有的在协议中规定卖方有提供样品、样本、资料等的义务,为包销人提供推销的方便。

协议中还应包括业经双方洽商同意的一般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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