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商的选择要通过业务往来,并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挑选资信好、渠道多、专业性强、有经营能力的客户为我们的代理。
2.要根据当地市场的特点、客户经营意图、能力、销售渠道以及我货源分配及销售意图等情况,来确定独家代理或一般代理,如幅员广阔、市场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又无确实把握的,则一般不宜以独家代理方式经营。对大宗传统适销产品,则不宜分散,应集中几家确有经营能力的重点专业商经营。
3.要重协议、守信用,照顾代理商的利益。由代理商通过努力打开的市场不要轻易转给其他客户经营;我在国外建立的合营企业及独资企业,不要轻易替代原代理商的销售渠道,还要在价格的掌握、客户市场的安排上注意与之协调。
4.要充分利用代理商来搞好市场调研。如规定代理商汇报市场情况的制度,及大、小交易会时代理商来华和推销小组出国活动时,均可借机与代理商交换市场情报,研究推销方式,制定提高生产和扩大出口的措施。
5.要定期检查、考核代理商对协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并健全客户的管理制度,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对扩大出口有贡献,推销商品有成绩,反映市场情况及时而有价值者要予以奖励;对执行协议不认真,推销工作不力者,要及时研究并予以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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