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交接是指在每艘作业船舶的现场,由外轮理货公司接受委托派出的理货员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派出的理货员分别代表承、托双方监督和办理货物交接业务。
具体地说,经由港库场装、卸的货物,由库场理货员和外轮理货员双边交接;由港口驳船外档装、卸的货物,由收发货人代表与外轮理货员双边交接,一般收发货人委托接运工具的由驾驶员代理,船边直装直取的货物,由收发货人与外轮理货员在船边双边交接。
对于按规定应参加双边交接而未参加的一方,应视为放弃责任,由此发生的货差事故,由其负责。
在货物交接过程中,若港口未按规定为双边交接创造条件(如定量不准、堆垛不标准等)而无法计数,在外轮理货员提出之后港方又拒绝整理、改进时,由此发生的货差事故,由港方负责。同时,外轮理货员对此要做好记录。
双边交接的理货计数方法
双边交接的理货计数方法,可以按以下 7 种方法办理:
- 经港区库场装卸船和落地现装现提的货物,理货员在舱内、甲板或船边采用理货小票、小牌、划钩等方法计数、分票、分残,与仓库办理交接。
- 船边现装现提的货物,理货员在舱内、甲板或船边采用划钩、理货小牌等方法计数、分票、分残,与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办理交接。
- 使馆物品、国际礼品、历史文物等贵重、特殊的物品,理货员在舱内分票、分残,另派理货员在船边与仓库或收发货人点交点接。
- 舱内难以点清数字的进出口货物,在库场垛码整齐、外表能点清数字的情况下,理货员在舱内分票、分残,与仓库办理交接。
- 舱内难以分票的重点进口杂货,理货员在舱内采用理货小票、划钩等方法计总数、分残,与仓库办理交接,另派理货员协助仓库分票。
- 装舱混乱、隔票不清的进口货物,理货员在舱内采用理货小票、小牌、划钩等方法计数、分票、分残,与仓库办理交接,舱内无法分票时,另派理货员协助仓库分票。
- 港口抢装抢卸的船舶,理货员在船边或船上与仓库点交点接。
对以上采用理货小票、小牌、划钩、船边点系点接等方法计数交接的货物,理货员应与仓库或收发货人做到钩钩清、当钩问题当钩解决,按钩填制计数单,一式两份。对采用库场点垛方法计数交接的货物,理货员应按点垛方法填制计数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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