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处理对外索赔时应准备索赔函、索赔清单、货物残、短签证、提单、商业发票、费用单证这些必要的索赔证。
1.索赔函;
2.索赔清单:根据损失的程度和造成损失的原因,确定对外索赔的比例,按到岸价格计算损失金额,编制索赔清单。如商业发票上是离岸价格而按到岸价格索赔,经承运26人要求,还应提供运费及保险费收据;
3.货物残、短签证:上有船方和理货人员共同签字。必要时,还应提供商检证书和船舶检验证书;
4.提单:正本或影印本;
5.商业发票:必要时加附装箱单或磅码单;
6.费用单证:如需要向船方索赔货物整理、修理费的费用证明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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