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目放和电放是国际海运中两种不同的放货方式,主要区别是提单放货的操作地点、流程和风险控制机制都不一样。
提单目放:
提单目放是指收货人在目的港申请签发正本提单,凭此提货。本质是“正本提单的延迟签发”,提单在目的港出具而非起运港出具。
提单目放操作流程:货物抵港后 → 收货人向船公司支付目放费 → 领取目的港签发的正本提单 → 凭单提货。
单据形式:正本提单(保留物权凭证功能)。
提单电放:
提单电放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 :“Surrendered”或 “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凭此提货。但电放提单非物权凭证,只是提货授权证明。
提单电放操作流程:托运人提交电放申请及保函 → 承运人签发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 → 目的港代理凭电放通知放货。
单据形式:电子通知 + 提单副本(非物权凭证)。
提单目放和电放的区别对比表:
对比维度 | 电放 | 目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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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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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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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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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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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权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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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结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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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放的核心是“免单提货”,优势为快捷省费但丧失货权保障;目放的核心是“延迟出单”,保留提单物权属性但增加操作环节。
提单目放和电放的风险:
托运人风险:
- 电放:收货人凭身份即可提货,若未收款,容易导致“货款两空”,另外电放提单不可转让,无法通过银行控货。
- 目放:正本提单在目的港签发,托运人可通过控制单据流转保障收款,更适合赊销或信用证交易。
承运人责任:
- 电放:凭托运人保函放货,错交责任转移至托运人。
- 目放:按正本提单交货,承运人需验证提单真实性,错交需自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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