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运保险合同的转让与船舶保险合同的转让有什么不同

物流知识2025年 12月 9日发布 wuliuren
276 0 0

答:海上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的被保险人发生变更。由于海上保险合同不是保险标的的附属物,海上保险单并不因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让而转让。海上货运保险中,由于运输中的货物不是在被保险人的控制之下,所以保险单的转让无须经保险人事先同意,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上背书,保险单即可随货权的转让而转让。

  • 但货物保险单的转让必须在货物的所有权尚未转移之前或在所有权转让的同时转让;
  • 在货物的所有权转移之后,保险单不能再转让,因为此时保险单的转让人对保险标的已无可保利益了。

在船舶保险中,船舶所有权的转移往往影响到船舶的管理水平,从而影响到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因此,船舶保险单的转让必须首先获得保险人的同意,经双方同意调整保险费率和其他条件才能生效。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

您必须登录才能参与评论!
立即登录
none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