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平均待运期是指商品在装车(船、集装箱)前的平均待运时间。即商业运输部门从收到业务部门的调拨单时起.中转商品从卸车(船)时起,到商品装车(船、集装箱)办完托运和结算手续止的平均天数。
商品平均待运期的计算
商品平均待运期的计算公式:当月逐日累计待运
商品平均待运期(天)=当月逐日累积待运,待结算商品实重吨数 / 当月逐日累积发运(已结算)商品实重吨数
计算待运期应注意:
- 当月逐日累计待运.待结算商品实重吨数,是以当日18时前收单,收货吨数加前一日待运,待结算吨数减当日发运(已结算)吨数,求得当月逐日待运,待结算实重吨数进行累计。
- 当月逐日累计发运(已结算)商品实重吨数,是指当月逐日的商品装车(船、集装箱)办完托运,结算手续的发运商品实重吨数的累计数。
- 上两项当月逐日累计的实重吨数,应逐日统计,不能间断,遇到节、假日时应在休假后补算。
- 计算本单位的当月商品平均待运期,应先将铁路、水路、公路运输分别统计其商品待运天数.然后用加权平均法求得。
商品平均待运期,是衡量商品运输效率的尺度之一。待运期长,直接影响到购销活动、资金周转、银行利息的支出、仓库的周转、市场的供应、商品的质量与安全等。特别是季节性强和规定有效期限的商品,若不及时调运,必然造成财产损失。因此,商业运输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尽量缩短商品待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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