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关费和取消费的区别

退关费和取消费在概念、适用场景和费用性质等方面存在一定区别:

1.概念区别

退关费:是指当货物在已经完成订舱后,由于各种原因(如货主取消出货、未能按时完成报关、货物未及时到港等)未能实际装船出口,而需要取消订舱时,船公司或货运代理向货主收取的费用。这种费用通常是因为订舱方未能遵守原定的出运计划,导致舱位空置,影响了船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成本。

取消费:在航运领域,船公司开征的取消费,如达飞针对增值服务“SEAPRIORITY”,收取订舱取消费,标准为150美元/箱,适用于从中国出口、未在头程船预计离港日期7天前取消的已确认“SeaPriority Go”订舱;赫伯罗特从2020年12月15日起对退关费进行调整,针对从中国等出口的货物征收附加费,分别收取CNY300/箱。由此可见,取消费更强调因未按规定时间取消订舱这一特定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

2.适用场景区别

退关费:适用场景较为广泛,涵盖了货物在订舱后因多种原因无法按计划出运的情况。比如货主因自身业务调整取消出货计划;货物未能按时完成报关手续,导致无法按时装船;货物未及时到达港口,错过船期等,都可能产生退关费。

取消费:主要针对订舱取消这一特定行为,特别是未在规定的预计离港日期前取消订舱的情况。例如达飞规定从中国出口、未在头程船预计离港日期7天前取消的已确认“SeaPriority Go”订舱,会收取订舱取消费;赫伯罗特针对从中国等出口的货物,在特定情况下取消订舱会征收附加费。

3.费用性质区别

退关费:本质上是船公司为弥补因货物未出运导致的舱位空置损失而收取的费用,其目的是为了平衡因订舱方违约而给船公司造成的运营成本增加。

取消费:更侧重于对订舱方未按规定取消订舱行为的约束和惩罚,促使订舱方按照约定提前取消订舱,以方便船公司进行舱位管理和运营安排。

4.收取条件区别

退关费:收取条件和金额根据船公司的具体政策而定,可能涉及订舱后的取消、更改或未按期提货等情况。不同船公司对于退关费的收取规定有所不同,例如赫伯罗特和达飞针对不同的订舱情况和货物类型,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和适用范围。

取消费:通常与订舱的时间节点相关,如在规定的预计离港日期前一定时间内取消订舱,可能会免收取消费;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则会收取相应的取消费。以达飞和赫伯罗特的政策为例,明确了未在特定时间前取消订舱会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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